(一)离婚与否是否影响原配起诉第三者的权利?
一般情况下不影响原配起诉的权利,但返还金额可能有差别。
结合我国法律规定及司法实践,原配主要以赠与无效为由,要求第三者返还受赠款项,其核心依据通常包括两个方面:其一,违背公序良俗的赠与行为无效;其二,赠与侵犯夫妻共同财产权而无效。离婚后才发现原配出轨,并不影响赠与行为仍然涉及违背公序良俗和对夫妻共财产的侵犯。
但是,只有在婚姻存续期间的赠与才可以要求返还,离婚后的赠与行为不涉及一方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亦不违反公序良俗,无须返还,因此可能影响主张的金额。
(二)离婚后原配才起诉追偿,全额返还还是返还一半?
前文案例中,法院认为接受钱款的第三者有全额返还义务,但是结合离婚时的财产分割比例,判令第三者向原配及其前夫各返还一半,实质上认为原配仅对部分钱款有权主张返还。实践中,案件具体情况会影响返还金额,不同法院的裁判思路也存在一定差异:
1、离婚时未处理夫妻共同财产,应全额返还
根据查明的事实,闻某与康某于2010年9月16日登记结婚,于2017年2月21日经法院调解离婚,因离婚时未对财产进行处理,故闻某与康某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相关款项仍应按夫妻共同财产予以认定……对于许某所称即便存在返还义务,也应当返还闻某50%金额款项的意见,因上述财产为闻某与康某的夫妻共同共有财产,故应当一并予以返还。